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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服务时效(试行)

 

客户服务时效(试行)

第一条 责任归属

项目经理(主体责任)、业务经理(监督责任)、项目总监(管理责任)

每个客户群至少有上述三人在群里,并由客服登记到《客户责任人清单》

凡是《客户责任人清单》列明的重要客户,相关开发务必进外部客户群协助

第二条 回复时效

工作日工作时间:09:00~18:00,项目经理10分钟内回复客户

工作日休息时间:18:01~22:00,项目经理20分钟内回复客户

节假日值守时间:10:00~18:00,项目经理30分钟内回复客户

第三条 处理时效

工作日工作时间:09:00~18:00,非紧急问题当天解决,紧急问题2小时内解决

工作日休息时间:18:01~22:00,非紧急问题次日解决,紧急问题4小时内解决

节假日值守时间:10:00~22:00,非紧急问题上班当天解决,紧急问题8小时内解决

第四条 处罚标准

乐捐款由业务委员会保管,自行决定金额用于业务部或者技术部的团建活动

工作日工作时间:09:00~18:00,回复时效不达标,乐捐100

工作日休息时间:18:01~22:00,回复时效不达标的,乐捐50

节假日值守时间:10:00~18:00,回复时效不达标的,乐捐50

项目经理,业务经理,项目监,三者均未在时效内回复客户的,共同平分责任。

第五条 协助机制
项目经理因请假,外出,培训,开会等无法保证时效的,应与业务经理报备并提前协助

其中,防伪,旧控价,旧商城系统,由金生、黄凯、庆锋,志伟,四人相互协助

WBC,新店商系统,由志伟、庆锋、毅恒,帅康,梓棠,五人相互协助

第六条 责任细分

如业务在时效内先回复客户,有权要求项目经理立即介入,应电话通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,

从业务通知之时起,10分钟内,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均未介入群事务的,仅后两者承担责任。
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相关细则视实际情况调整,解释权归技术委员会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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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修改: 2026-01-27